来信标题 这样的处罚合法吗
来信内容 有不少地方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持C照(包括持<机动车驾驶证>的)驾驶变形拖拉机都视为超准驾车型而给于一次记12分的处罚,本人认为这种处罚是不合理的,理由如下:什么叫准驾范围,从A1,A2,A3,B1,B2,C1,C2,C3,C4,D,E,F,M,N,P,中哪个准驾车型是变形拖拉机;既然变拖不在91号令规定的准驾范围内,那又怎么能适用91号令进行处罚呢.请各位给予评论
回复内容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颁布实施后,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,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不包括拖拉机准驾车型。对“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”交通违 法行为的处罚,是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中的相关内容。
回复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
回复时间 2009-1-15